第十七条 以上审批流程由管网运维部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审批完成后,公司内部职工随当月绩效考核工资发放;社会层面人员由公司财务向举报人提供的银行卡打卡支付。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种举报行为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奖励,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公司内部人员不得在本职工作过程中对已发现的漏点(偷盗水情况)隐瞒不报,待工作时间以外再行举报;更不得与社会层面人员相互串通,提供漏点(偷盗水情况)信息,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奖励,公司纪委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干部职工一律作待岗处理。
第二十条 管网运维部为公司有奖报漏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做适时调整,荆襄供水可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部门的有奖报漏管理办法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荆门市供水总公司为奖励办法执行部门,调度监控中心做好报漏人、报漏时间、报漏情况及联系电话的登记工作。市民报漏信息一经核实,供水总公司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报漏者本人(注明:管网运维部通知报漏者同时并将相关资料递送客服中心前台,由客服中心前台登记、发放奖品或奖金),报漏人可在接到确认电话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奖品),逾期未领奖视为自动放弃。
领奖地点:泉口一路69号,供水总公司客服中心一楼前台。
第二十三条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报漏活动,恶意提供虚假信息者,供水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若对奖励范围存有疑议,以供水公司管网运维部、客服中心最终解释为准。未尽事宜可作修改调整。原公司各项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